上帝之鞭(耶利米书25-26章)
-—苏炳森
这两章刚好涉及三场审判:耶路撒冷的审判(25:1-14),列国的审判(25:15-38)和耶利米先知本人的受审(26)。
在耶路撒冷审判降临之前,耶利米二十三年之久殷勤地劝当中的人悔改,可是他们却充耳不闻。二十三年之久,就像一个母亲,为挽回自己已经二十三岁的浪荡子哭泣不止,可是他却离家越来越远。多么殷勤的先知啊,圣经用了一个特别的词来形容——“从早起来”(25:3);而背后,是多么殷勤的上帝啊,圣经用了一个同样的词来形容——“从早起来”(25:4)。
古人说,君子动口不动手。他们不听,先知也只能是动口,甚至后面还要遭到这些硬心之人的动手——让他坐牢。而背后的神,为了公义和慈爱,开始动手。这就是著名的“巴比伦之囚”(25:11)。不过,这场管教的时间是七十年,因为胜过一切的是怜悯和慈爱,否则就没有后面的以斯拉和尼希米,否则以色列史就此打住,亚伯拉罕祝福万国的预言也会落空,我们也不能在此述说这悠久且惠及今天的恩典。
上帝动口使用的是耶利米,讽刺的是,本应该与他一起服侍神的同工们——祭司和先知,首先起来反对他;而那些首领和长老反而不赞同这些人(26:16-17),甚至还有保护耶利米性命的人——沙番的儿子亚希甘。圣经说,类似的历史不断上演,直到最后,上帝差派最后一位先知到来,彼时彼地各种势力开始集结,“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徒4:27)。但是,那一次上帝再没有使用人间的势力来让这位先知免死,而是奇妙地“用死打死了那致死的死”——罪,并且借着另一位“亚希甘”——圣灵,使这位先知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他是上帝之子。
上帝动手使用的鞭子是尼布甲尼撒王,但我们不能因此把巴比伦的骄横和残暴机械地归给上帝。圣经说巴比伦之所以去毁灭以色列是因为“他们的罪孽”(25:12),所以巴比伦和列国照样要受审判。弟兄姊妹们,圣经没有迎合我们非此即彼的机械头脑和简单逻辑,它告诉我们一切都在神手中,但一切罪恶之事也出于罪人自己的罪。当时的犹大人不能去投靠埃及,这并非他们在国际政治上判断的幼稚,因为一切的不安全最终乃是出于上帝对邪恶帝国和其他势力的智慧使用,乃是出于上帝的审判和管教。用今天的话说,政治和经济局势乃是上帝手中的鞭子,如果不能驱赶我们悔转向神,我们就会“无神”地信靠人间的安全,一会觉得埃及靠谱,一会觉得还是巴比伦为妙。就像今天许多基督徒都觉得当今之世,最安全之策莫过于逃离中国投奔美国,哪知,如果“逃离中国”最根本上是出于对上帝的不信,是出于“逃离上帝”,那么上帝如果要追捕我们管教我们,请问哪一片土地哪一支军队能保护我们个人身家性命的安全?
弟兄姊妹们,让我们常常看到,最可怕的是上帝,人间其他可怕的势力不过是他手中的鞭子;最可爱的也是上帝,因为他“从早起来”不断告诉我们,已经把我们从“可怕的他”救回到“可爱的他”面前,他的怒气是转眼之间,他的恩典是一生之久!所以,让我们无论埃及还是巴比伦,都可以求他在我们身上彰显出不平安中的平安,因为我们知道那拿着鞭子的手是在于谁,而不只是单单跟着鞭子本身东奔西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