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这是《桌边谈》杂志:上帝被误解的属性系列的第5篇。
薛华(Francis Schaeffer)曾经鼓励我们想象一个场景,假如我们走在大街上,遇到一个年轻的歹徒正在殴打一位老妇人。老妇人紧紧抓住歹徒企图抢走的钱包,歹徒却一次次地殴打她。薛华问道:”在这种情况下,爱邻舍意味着什么?毫无疑问,爱我的邻舍意味着使用武力(正义的愤怒)制服(邪恶的)暴徒,拯救(爱)(无辜的)老妇人。“爱与正义、善良与圣洁、恩典与愤怒不是对立的,而是互补的。归根结底,它们是相互依存的。不公义的爱只是感情用事,没有爱的正义纯粹是报复。然而,在上帝那里是”慈爱和诚实彼此相遇;公义和平安彼此相亲”(诗八十五10)。爱为我们所爱的人寻求公义;公义保护、维护我们所爱的人、为我们所爱的人复仇。基督的十字架完美地诠释了上帝的爱和公义,爱使不配的罪人得蒙拯救,而公义要求救赎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
上帝的纯一性
我们认为上帝的各种属性之间的关系是完美和谐的。严格说来,上帝并没有多重属性,只有一种荣耀的神圣的本质。传统神学家在讨论上帝的属性时,往往把上帝的纯一性放在首位,他们认为正确理解上帝的纯一性是正确理解上帝所有属性的关键。上帝是纯一的。祂是灵,不可分割,是一位,不是组合而成的。祂是独一的,没有身体、没有部分,无欲望。当我们研究上帝的属性时,我们不是在思想上帝的不同部分。由于我们理性思维能力的限制,我们会分开思考上帝的每个属性。清教徒刘易斯·贝利(Lewis Bayly)称:”上帝没有许多属性,上帝只有一个属性。”他表达了经典有神论的观点,”无论你如何称呼上帝的属性,这就是祂神圣本质的本身。” 上帝的神性(attributa divina)与上帝的本质(essentia Dei)密不可分。
既然神性本质上是统一的,那么我们怎么理解神性的柔和与严厉、爱与忿怒、仁慈与公义之间的关系呢?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我们不妨把重点放在爱上,因为围绕着爱这个属性的讨论和争议此起彼伏。圣经和大众的普遍想法都认为”上帝就是爱”。那么,我们该如何理解上帝的公义和忿怒呢?
上帝没有多重属性,只有一个荣耀的神圣的本质。
不只是爱
首先,上帝是爱,但又不仅仅是爱。老一辈神学家把爱看作是善的一个子集。斯蒂芬·查诺克(Stephen Charnock)将上帝的爱称为”队长属性”——是爱、恩典、怜悯、仁慈和忍耐。这种分类方法本身就意味着,”上帝是爱”并不等于上帝就沒有其他的属性(约一四8)。使徒约翰说的并不是”爱是上帝”,而是“上帝是爱”,这个等式不能颠倒。圣经还说“上帝是光”(约一书一5),上帝是”烈火”(来十二29)。这些语法结构都是一样的。约翰还告诉我们,作为爱的上帝也是”信实”和”公义”的(约壹一9)。十九世纪长老会信徒亚历山大(J.W. Alexander)说:”虽然上帝是无限仁慈的,但无限仁慈并不是上帝的全部。”上帝的爱是公义的爱,祂的公义是慈爱的公义。我们决不能让一种属性压倒或抵消其他属性。司布真这样说: “上帝…极其公义,公义地仿佛祂没有爱一样;但上帝又是强烈的爱,强烈地仿佛祂不公义。”
定义爱
其次,我们必须让圣经来定义爱。对上帝之爱的理解往往会否定上帝的道德品质。有人可能会说:”我相信充满爱的上帝“,接着他就会废除审判日,熄灭地狱的火。只要以爱为名,就可以彻底抛弃道德戒律。”仁爱的上帝绝对不会…”,以这种善意的断言作为开始,紧接着列出一系列特别的生活方式或道德要求,并宣称上帝绝对不会这样做:上帝绝对不会谴责我,绝对不会希望我不快乐,绝对不会不赞成我的行为,绝对不会挑战我选择的身份。为什么不会?因为,这种说法认为上帝是唯一的、且永远接受任何人、任何事。一种对爱的模糊理解重新定义了上帝,这种理解与圣洁和圣经无关。当使徒们说上帝是爱时,他们的意思是上帝是大爱(agap),而不是欲望的爱(ers)、是仁爱(caritas)不是爱情(amor)。上帝的爱是一种自我奉献和牺牲的爱,不是浪漫的爱,不是色情的爱,不是温暖感伤的爱,也不是不加批判全盘接受的爱。上帝的爱是有分别的、是会纠正人的、是公义的爱。
圣经显明了一位既仁慈又公正的上帝。祂“有怜悯有恩典”,但祂”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三十四6-7)。使徒保罗说:”看哪…神的恩慈和严厉”(罗十一22,斜体字为作者标注)。如果神不公义,祂就不会是良善的;如果祂对罪恶视而不见,无视邪恶,如果祂容忍不公,如果祂让无辜者落在不敬虔之人的手里,不解救他们,不为他们复仇,不为他们正名,不在永恒中将他们与恶人区分开来,让他们共享空间、享有同样的命运、得到同样的奖惩——那么上帝就不是良善、仁慈、公义、圣洁或公正的神。伊恩·汉密尔顿(Ian Hamilton )说:”祂的爱不是、也不会是盲目和放纵的,正如祂的公义和神圣不是、也不会是冷酷和武断的。”同样,爱需要是公义的。
倾向于爱
第三,上帝倾向于爱。虽然我们不应该让爱掩盖上帝其他的属性,但我们可以说,从某种意义上说,爱,以及上帝的良善,比祂的忿怒更”自然”。与祂性格中更严厉的表达方式相比,祂更喜欢爱。在这一点上,我们的措辞会有些牵强。如前所述,上帝的属性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在上帝的本性或意识中,爱与公义彼此之间并不相互冲突。然而,圣经教导我们,上帝”喜悦””不变的”或”坚定的爱”(希伯来文 hesed),却从未教导我们,上帝喜悦显出忿怒(弥七18)。汤姆华森(Thomas Watson )说:”上帝更倾向于怜悯而非愤怒。有时神不得不做出严厉的行为。” 圣经教导我们,”祂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忧愁”,但祂甘心热切地爱(哀三33;申七6-7)。祂”不轻易发怒”,又快快地饶恕,并”满有丰盛的慈爱”(诗 一零三8;见出三十四6)。以赛亚称上帝的审判是祂的”奇异的工”(赛二十八21),神学家称之为”祂非凡的工作(opera aliena) “。上帝是不情愿的审判者,祂更倾向于爱,更倾向于表现祂的仁慈、恩典和怜悯,而不是怒火、忿怒和审判。爱的表达比忿怒的表达更能揭示祂的倾向或祂本性的方向,更能体现祂的偏好。事实上,清教徒威廉·古纳尔(William Gurnall)说,上帝的爱“让祂所有其他的属性都开始发挥作用”。
我们在表达上帝的属性时,应始终保持谦卑。无论我们表达了多少,总有更多的东西可以表达。有限的人无法全面或详尽地了解无限。然而,我们可以真正地认识上帝,我们可以说圣经上的话,因为圣经显明了一位既有爱又有公义的上帝,我们纪念在髑髅地的祂。
本文选自《上帝被误解的属性》系列合集。
泰瑞 · 詹森牧师是乔治亚州沙凡那(Savannah)独立长老会的资深牧师,着有The Case for Traditional Protestantism 和 《改革宗崇拜指南》(Reformed Wo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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