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这是《桌边谈》杂志:独立文章(2023)系列的第十三篇。
从历史上看,罗马天主教和新教都明白,罪有轻重之分。罗马天主教对弥天大罪和轻罪进行了区分。这种区分的意义在于,有些罪是如此恶劣、可耻,令人发指,以至于这些罪实际要付的补赎也是很大的,因为从某个程度上来说,这种罪扼杀了存在于信徒灵魂中的称义的恩典。在天主教的神学中,并不是每一种罪的破坏性都是这么大。有一些罪是轻罪,就其后果而言,这些是不太严重的罪,它们不具备弥天大罪所具有的磨灭称义的能力。
许多福音派新教徒拒绝接受罪有程度之分这个概念,因为他们知道新教改革不认同罗马天主教对弥天大罪和轻罪的区分。结果就是,他们直接跳到结论认为新教中的罪没有程度之分。
我们应该回到改教家们自己的观点来看这个问题。约翰·加尔文曾直言不讳地批评罗马天主教,也批评他们对罪进行轻重区分。加尔文说,所有的罪都是致命的,因为它应得的代价是死亡。雅各书提醒我们:〝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即使是最轻微的罪,也是一种宇宙性的背叛行为。我们感觉不到自己的行为会严重到这个程度,但这就是事实。
当我犯罪时,我选择服从自己的意愿而不是服从全能的上帝的意愿。言下之意,我是在暗示我比上帝更聪明、更有智慧、更公义、更有力量。加尔文说,所有的罪都是致命的,在这个意义上,上帝可以因我们所犯任何一个罪、哪怕是最小的罪而合理地毁灭我们每个人。事实上,在人类被造的第一天,上帝就将罪的刑罚告诉我们了:〝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二17)。然而,上帝并不总是以公义对待我们,祂也会以恩典待我们,祂允许我们活着,祂亲自采取行动来实现我们的救赎。加尔文说,所有的罪都是致命的,因为我们的罪使我们配得死亡;但没有罪大到足以破坏我们得救的恩典。是的,我们必须悔改,但圣灵带给我们的称义的恩典绝不会被我们的罪所磨灭。加尔文和其他每一位改教家都极力主张,较轻的罪和所谓的极其严重恶劣的罪之间是有区别的。
这种区分对基督徒来说是很重要的,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学会慷慨地对待彼此。一些琐碎的罪可能会让教会团体里的人耿耿于怀,这会造成基督的身体分裂。当流言蜚语在此基础上火上浇油时,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害。上帝要我们对其他基督徒的挣扎或失败要有耐心、要宽容以待。但这并不是说我们要对罪松懈。新约中列出了一些严重的罪,是在教会中不被允许的:比如奸淫是严重的,乱伦是需要教会惩戒的。醉酒、谋杀和通奸都被反复提及,这些罪是具有极大的破坏性,以至于当它们被发现时教会需要进行惩戒。
上帝告诉我们,进入天堂只基于基督的功绩。然而一旦我们到了天堂,奖赏将会根据我们所做的事来分配。
当我们思想圣经的警告时,我们会很清楚罪有不同的程度。新约中至少有二十二处提到了天堂里圣徒的奖赏不同,有不同的等级,不同的内容,在天堂里的角色也不同。圣经警告我们不要自行增加审判后果的严重性。耶稣对本丢·彼拉多说:〝把我交给你的那人罪更重了。〞(约十九11)耶稣衡量和评估了罪,更大的罪孽或更大的责任,往往伴随着更严厉的审判。这个主题浸透在新约的各处。
罪赏分级的概念基于上帝的公义。公义要求罚与罪相符,如果我犯的罪是另一个人的两倍,公义就会要求我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我的德行是另一个人的两倍,公义要求我得到的奖赏也是两倍。上帝告诉我们,进入天堂只基于基督的功绩。然而一旦我们到了天堂,奖赏将会根据我们所做的事来分配。那些行许多善事的人会得到丰盛的奖赏;那些在善行上失职或疏忽的人得到的奖赏会少一些。同样的道理,那些与上帝为敌的人将在地狱中遭受严厉的折磨;那些敌意较少的人在神的手中会得到较少的惩罚。上帝是完全公义的,当祂审判时,上帝连所有被低估的情形也都会考虑到。耶稣说:〝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太十二36)。
为什么我们要强调这一点呢?我与那些在情欲中挣扎的弟兄交谈,他们常常对自己或对我说:〝我不如就去犯奸淫,反正我已经犯了情欲的罪。在上帝的眼中,我的情况已经不能更糟糕了,所以我还不如就去做这件事了。〞我总是回答说:〝你的情况会更糟糕的。〞对实际的通奸的审判比对情欲的审判要严重得多,到达某个程度的时候上帝就会处理我们。一个人因为犯了轻罪就说:〝反正我已经有罪了,干脆把它变成重罪吧。〞这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上帝不允许我们有这样的想法。如果我们这样想,就将面临上帝公义的审判。在我们寻求建造基督徒的良知和基督徒的性情时,我们必须牢记这一点。
本文原刊于《桌边谈》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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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 Sproul
史普罗博士是林格尼尔事工的创始人,佛罗里达州桑福德市圣安德鲁教堂的第一任讲道及教导牧师,以及宗教改革圣经学院(Reformation Bible College)的第一任院长。他是一百多本书的作者,包括《神的圣洁》。